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23年10月17日)。
3﹒面向部分名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获得过校级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镇江、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表彰奖励。
面向江苏省内高校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副主席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满1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并且获得过校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
法院系统专项选调对象: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过班委及职务,含班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职务,并且获得过院系级表彰奖励。法律类专业,报到时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
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经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9日16∶00;缴费确认截止时间:11月12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