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相当于副教授级别,中学教师一般分为中学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中学一级教师(中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副高级职称,相当于副教授)、中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正高级别是一种待遇的级别,不是行政级别,正高级别作为一种职称是不能与行政级别划等号的,正高级别在每一个领域内都有一套级别职称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