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比如城乡医保来说。
医保最晚12月30日截止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将于12月30日结束。市医保局提醒,城乡居民应及时完成参保登记,未在规定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将无法正常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应该是在2023年的1月份就要开始缴纳了,一般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是每个月企业就要从就业人员的每个月的工资里面扣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是每个月都必须得缴纳的!城乡居民社保是每一年一缴费的!灵活就业是每个月缴纳的。
从2023年10月初至12底开始缴纳2023一2023年的医疗保险。国家自开始征收医疗保险以来,为能顺利执行及缴纳费用,一般都是提前实施。而最终确定征收时间则为前一年的10月初开始至12底结束,这样就能够使居民有充分的时间去缴纳费用及政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