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对象为在广东省境内具有本科学历,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且在广东省境内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5年的人员。
1. 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学历,且学历属于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
2. 工作经验条件:在广东省境内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5年,其中至少有3年的工作经验在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从事经济管理工作。
3. 业绩条件:在广东省境内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具有一定的业绩和成果,能够在经济管理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4. 师德条件: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1. 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2. 资格审查:评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 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进行理论考试和实务操作考试。
4. 经验评估:评审机构对申请人的工作经验进行评估。
5. 综合评审:根据理论考试、实务操作考试和工作经验评估结果,评审机构综合评定申请人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结果。
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一般每年组织一次,评审时间视评审机构安排而定。
广东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是对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的一种认可和肯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参考价值。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积极参加评审,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增加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