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的放宽,这对于广大经济学专业人士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通知中提到,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评审条件中的“从事经济学及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一项,将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调整,将“满10年”改为“不少于8年”,以此来适应现实情况和需求。
此外,针对从事经济学及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通知中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专业”的范围,包括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保险学、会计学、审计学、管理学等专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放宽条件并不意味着评审标准的降低,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评审的考核标准仍将保持高水平、高要求,只是在条件方面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放宽对于经济学专业人士来说,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评审是一个重要的职业发展机会,通过评审可以获得更高的职业资格和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此次条件放宽,将为更多的人提供了机会。
总之,高级经济师职业资格评审条件的放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也是对经济学专业人才的肯定和鼓励。相信在新的政策下,更多的人将能够通过评审,成为高级经济师,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